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代收银行不按照规定收纳、清算、划转政府非税收入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从已公布的代收银行名单中除名,并在四年内不得确定其为代收银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