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实行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制度。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被评定等级或者已被取消等级的旅游景区,不得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等级景区不得使用不真实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