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油气企业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采前,应当持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勘查、采矿许可证和有关资料,到当地油区管理部门备案。油区管理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十日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