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二章 体育设施与活动第十四条有效学校应当将学生体育成绩、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等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学生档案,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本市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毕业升学考试总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