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第五条已修改自治州、县人民政府三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条例;(二)组织编制和实施三七发展规划;(三)办理三七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手续;(四)组织协调三七质量管理工作;(五)发布三七市场信息;(六)建立三七资料档案;(七)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