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县人民政府保护三七生产经营者按照国家三七标准、三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识和三七证明商标规范进行的三七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