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土地登记应当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做好服务工作。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