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第十一章 附则第七十六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信访工作参照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