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第六章 信访事项办理第四十四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协调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照救助制度予以必要的救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