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渠道/第二节 网络信访第十九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应当畅通网络信访渠道,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信访人通过网络信访渠道提出信访事项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