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