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站,应当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和紧急救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救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