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确需变更房屋用途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