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规范土地房屋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