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经营场所、城乡防火、防雷等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相关行业或者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