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无合法依据的不得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便捷服务。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