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促进外来投资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人民政府应当对民族自治地方促进外来投资的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