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第五章 权益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监察、价格、财政等部门应当依法制止并及时查处对外来投资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