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的中州渠、秦岭防洪渠、大明渠、邙山防洪渠、铁路防洪渠和洛河南岸人工水系的起止地点及其管理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