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立法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