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代表联名提出法规案的,也可以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