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会条例/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有效依法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在任期内,非因法定或者合同约定事由,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