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会条例/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有效工会帮助、指导职工和流动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签等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或者制订劳动人事管理规定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