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省、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注资等形式,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对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