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参地与种植第十条已修改合理配置人参用地资源,保障龙头企业参业用地需要,优先配置给种参专业户;鼓励人参龙头企业、经济组织、专业户生产经营一体化。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