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四条已修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节水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