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条已修改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保存。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