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设施保护第二十条已修改种植的植物危及电信设施安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与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协商进行修剪。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