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 招标出让第十九条已废止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