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第十三条已废止采购人采购属于本部门或者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制定。采购人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