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辐射环境的监测监控,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