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四条已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切实肩负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神圣使命,自觉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自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自觉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