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