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