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监察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举报和投诉行政许可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