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的,不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累积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累计每满一年,另发给一个月生活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生活费标准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