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在朝医药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6月2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