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各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办多种形式的少数民族学校,鼓励国内外的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