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淮南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6月1日
第三十九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