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科技创新保障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负责,企业的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情况,纳入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