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已修改

本条例所称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是指应由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设立的机构。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