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扶持第十二条已修改企业和个人承包开发适宜枸杞生长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种植枸杞,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林权,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