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横县人民政府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职权。

外围保护地带由平马镇、莲塘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