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以下简称保护范围)从事湿地保护、利用、管理以及生产生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