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