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工作。行业组织对本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使用进行规范和指导,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