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鼓励合同提供方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格式条款。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起草并公布。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应当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