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合同提供方应当将其制定或者使用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在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