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利用本级财政资金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