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围绕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建设,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实行规模开发,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